从2024年12月1日起
营口实施新的
住房交易环节契税政策
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市民,在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证明家庭成员情况。同时,根据纳税人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证明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符合享受减征契税政策的条件。
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时,应申请或授权相关部门查询家庭成员信息和家庭住房情况,具备查询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取得相关部门传递的信息;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纳税人应及时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纳税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根据具体情形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可登录辽宁移动办税APP在线办理,也可到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契税窗口办理。
来源:营口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