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一起!辽宁两起“百吨王”案件被以危险作业罪宣判

美食   2024-12-07 20:01   辽宁  
    “百吨王”是指货车违法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极易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锦州、营口连续侦破两起“百吨王”危险作业罪案件,分别对货运企业实际经营者、驾驶人追究了刑事责任。

案例一

2024年以来,锦州某物流公司名下货运车辆于20247月前有12次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被交管部门处罚。
202475日锦州市交通运输局对该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行为给予了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并下发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
但该企业拒不整改,公司实际经营者谷某某继续指使司机驾驶货运车辆违法装载运输,79日至812日期间,5次因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被查获,属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整改但拒不执行的,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经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判决,谷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

2023810日,汤某驾驶辽H*****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鲁R***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装载铁粉后行驶至兴城市时被交警查获,车货总质量105.48吨,被责令消除违法行为后予以处罚。
202483日,汤某驾驶辽H*****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鲁R****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装载铁粉后行驶至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地界时被交警查获,车货总质量114.98吨,被责令消除违法行为后予以处罚。
20241024日,汤某驾驶辽H*****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鲁R****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装载铁粉后行驶至营口西市区营盖路与国盛大街交叉路口处被交警和交通局工作人员查获,车货总质量111.61吨,被责令消除违法行为后予以处罚。汤某曾因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被行政处罚后仍违法装载,属于被责令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经营口西市区人民法院判决,汤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请货运企业经营者机器从业人员,合法装载货物,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辽宁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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