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交警执法检查
非但不配合接受
还暴力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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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大英县交警大队在蓬莱镇千福村农村客运停靠站路段设点检查。13时18分许,胡某军驾驶一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该路段时,交警指挥其停车接受检查,胡某军未停车,随即驶入路边住房将车停下,称这是他家,不承认驾车,也不配合交警检查。民警向胡某军解释现正在开展执法活动,并表明了警察身份,让其冷静配合检测。
胡某军不但不配合检测,还暴力阻碍民警执法,致使一执勤民警右手腕部受伤。民警遂将胡某军强制传唤到交通警察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胡某军体内酒精含量为29.25mg/100ml,系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胡某军对其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及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并对其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视频 | 王 旭
编辑 | 杨晶晶
一审一校 | 刘永新
二审二校 | 陈俊谋
三审三校 | 朱庆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