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遂宁公安大力鼓励群众
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取得了实质成效
10月16日
经开公安分局北固派出所辖区一名群众
积极响应公安机关的号召
主动到派出所上缴手铐及钥匙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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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10月11日
孟大爷在家中整理妹夫遗留的物品时
发现了这副手铐
深知若不妥善处理
恐有隐藏危害
这时便想起不久之前
到北固派出所办理户政业务时
加了民警罗丹的微信
当日便毫不犹豫地将其送到派出所
到所后
孟大爷先是在值班大厅询问工作人员
罗警官是否在所内
得知其外出开会,短时间无法赶回来
便自行离去了
事后罗警官与孟大爷联系
并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16日9时许
孟大爷再次来到北固派出所
将手铐与相关资料亲手交给罗警官
嘴上一直说着
“我只把这个给你才放心”
最后罗警官对孟大爷的做法
给予高度赞扬
同时也感谢他对公安工作的
大力支持与信任
接下来
公安机关将对手铐进行统一销毁
手铐属于警用器械,如拾到一定要第一时间上交至公安机关,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个人或者组织,非法使用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视频 | 杨晶晶
责编 | 刘永新 杨晶晶
审核 | 陈俊谋 贺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