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吞公司资金近80万!遂宁一公司“内鬼”落网

政务   2024-11-07 12:22   四川  


凭借自己掌控的客户资源

私自扣下客户的货款

挪用公司的资金

用于个人消费!



近日

高新区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

挪用资金案

抓获利用职务之便

侵吞公司近80万元资产的

犯罪嫌疑人孟某奎



案件回顾

今年7月,遂宁高新辖区某公司负责人吴某向高新公安分局报警称,怀疑有员工侵吞公司资金,接警后,分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根据吴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成功锁定该公司前工作人员孟某奎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调查:孟某奎在2020年9月1日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公司主要工作是联系业务,推广产品,与客户对接收款发货等事项。


嫌疑人孟某奎到案后,对挪用公司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在2021年至2024年之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私自收取客户货款,挪用29笔,共计799240.5元。孟某奎将挪用的资金全部用于赌博及个人消费。



嫌疑人孟某奎向民警交代,起初,其挪用货款后,还能按时上交货款,但眼看着大量资金过手,压制不住内心“欲望”,最终动起了“歪心思”,以伪造客户欠条等方式,蒙蔽公司财务人员,扣下货款供自己挥霍,在三年的时间里,先后将近80万元公司资产挪用。


目前,嫌疑人孟某奎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时刻警惕诱惑,不要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企业应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监管职能,并定期开展法律宣讲、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的萌芽。一旦发现职务侵占等犯罪线索,请及时报警,最大程度减少和挽回企业损失。







来源 | 遂宁高新公安

编辑 | 杨晶晶

一审一校 | 刘永新

二审二校 | 陈俊谋

三审三校 | 朱庆宁





往期回顾


全市公安机关掀起传达学习市委全会精神热潮
【警营开放日】寻找爱摄影的你,邀你记录警营精彩瞬间
遂宁11岁男孩负气离家,被发现时竟在“散心”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遂宁公安
这里是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网络问政平台,在这,您可以了解到遂宁警方的新闻资讯。温馨提示:遇有危难请拨打110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