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卓筒井派出所接到了报案,辖区广电公司存放在村上的器材被人偷走了。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同工作人员清点被盗物品时,民警越听越困惑。据报案的工作人员反映,被盗物品包括:光纤线160米,1个光节点箱,1个光发射机,1个光分路器,合计价值10000余元。
报警人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线索,存放地外面设有监控。有了这个线索,找到嫌疑人就不是难事。但因为并不清楚具体的被盗时间,民警需要查阅的监控录像就很多,这个工作量着实不小。按照以往调查盗窃案件的经验,侦查人员先查看了近一周的夜间录像,没想到一无所获。难道是大白天就失窃了?民警接着将一周内的白天录像全部调阅出来,果然发现了端倪。
10月14日下午3点多,一个老头拎着两个物件大摇大摆地从物品存放处走出来。经过报案人辨认,老头手里的,正是被盗的物品。但是看着监控,报案人又提出了一个问题,老头手里的东西只有两样,和失窃的物品数量对不上。
难不成老头还有同伙?
确定了老头就是盗窃嫌疑人,侦查人员分成两组,一组立即采取行动,核实嫌疑人身份,进行抓捕;一组继续调阅监控,寻找嫌疑人的同伙。抓捕组根据嫌疑人驾驶的电动车进行追踪,很快找到了线索,并成功将嫌疑人抓获。与此同时,监控组也传来了消息:老头根本就没有什么同伙,而是其分别在10月8日和12日还来盗窃了两次!
在审讯过程中,嫌疑人痛快地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并交代了相关细节。嫌疑人叫尚某某,卓筒井镇人,在家务农。他前几天到村上闲逛时,发现广播站里有一大卷“电线”,突然想到自己鱼塘里的一个电器松了,这个“电线”正好可以用来捆扎。看到四下无人,他便取下一段拿回家去。这“电线”又细又直又有韧性,当真好用。这一段用完了,尚某某还想再拿些来用,于是他再次来到广播站。还是那么顺利,又没有人在。不过这次,尚某某不仅拿了“电线”,又看上了旁边的“电器”。“可能是没人要的吧?”尚某某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还是找理由自我宽慰。他心里还有一个小心思:“这点东西也不超过50块钱,被发现了,大不了我还回去就是。”于是,他连续三次盗窃了广播站的物品。
尚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尽管他万分后悔,但犯罪就要付出代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犯罪嫌疑人尚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 大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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