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
为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反弹,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县教育局将联合人社、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在全县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公告如下。
(1)对隐藏在住宅小区、居民家属楼、酒店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
(3)对擅自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家政服务、游学研学、住家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托管辅导等名义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对故意逃避执法、恶意抗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从严处罚。
(4)对照教育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风险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监督举报电话: 0933--660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