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市两会·寄语检察】保障权利人诉讼权利,节约诉讼成本

文摘   2025-01-14 19:45   新疆  


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跃丽

肖跃丽:我是新疆某公司商标知识产权维权代理人。市检察院在办理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中,充分听取权利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并促成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减少了矛盾纠纷,兼顾程序和实体保护并重,权利人提前获得了民事赔偿,诉讼成本得到节约,避免在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再提起民事诉讼的诉累,一揽子解决了刑事案件办理和民事侵权赔偿,最大限度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由于知识产权法律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知识产权权利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度不深,诉讼知情权、参与权保障多在程序方面,权利人需另行通过民事诉讼后获得赔偿,无形中增加了维权成本。希望检察机关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积极引导权利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与侵权人达成谅解,促成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损失赔偿,节约民事诉讼维权成本和司法资源,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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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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