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到时花自开,硕果累累满枝头。2024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围绕“务本、求实、提质、增效”工作目标,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严惩金融领域犯罪有力度
依法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30余件。同步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全程推进追赃挽损,加强释法说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从严惩治证券领域犯罪。办理最高检交办、公安部督办的韩某、匡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某公司连续5年违规披露达33亿余元,法院对二人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现已生效。
持续强化反洗钱工作。深化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坚持“一案双查”,成功追加多起贪污贿赂、毒品犯罪中的自洗钱犯罪,已获有罪判决。
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高
与公安机关、法院会签《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协议》,畅通侵权线索通报渠道,建立疑难案件联席会商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坚持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审查,研究绘制《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思维引导图》。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近60件,对不起诉需作出行政处罚的,制发检察意见书9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6件次。
履职优秀经验获推广
乌鲁木齐市院、新市区检察院办理的“爱享到”非法集资案的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情况》2024年第1期刊载。
检察机关综合履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篇履职经验被法治日报、学习强国、石榴云/新疆法治报等广泛报道。
队伍素能提升获表扬
第四检察部1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通报表扬为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1人入选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1人获得全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业务岗位练兵一等奖。
第四检察部被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通报表扬为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2025年,首府经济犯罪检察全体干警将心怀“国之大者”,厚植为民情怀,聚焦主责主业,努力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