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
我们强化诉讼监督
做实行政检察
砺行致远强履职
围绕大局聚合力
与民同行显担当
新的一年
我们循光奋进 稳步前行
1
践行高质效行政检察案件办案理念。聚焦精准监督,在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办理的周某社会保险行政给付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经本院检委会决定,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就该案自治区检察院已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
将行政检察工作积极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协助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重点领域召开行政案件败诉原因分析闭门会议,有效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推动市依法治市办出台《强化法院、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监督工作机制》。
3
夯实行政检察理论研究基础。市院主管领导参加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下高质效行政检察履职研讨会,代表全疆检察机关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法治督察与行政检察协作的策略与方法》为题目作交流发言,为进一步深化法治督察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样本。
4
助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院与水磨沟区检察院一体化办理的某火锅店申请撤销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和人社厅的复议决定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积极“释心结”、“解法结”,打破工伤认定引发的程序空转,促成双方达成劳动争议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历时七年行政争议画上圆满句号,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公众号转发,《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5
做实“检护民生”专项活动。陕西西安铁路检察运输分院促成一起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协议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解双方均希望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订并履行和解协议,但双方均居住在乌鲁木齐市,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依托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双方当事人在市院检察官见证下签署并履行和解协议。该案为我院办理的首例跨省协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
6
行政检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市院七部在履职中发现,我市出租车行业部分从业人员存在涉及暴力犯罪、危险驾驶犯罪、饮酒后驾驶的人员未被撤销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情况,对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产生潜在的危险,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规范履职,改进工作方法,切实保障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7
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天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等三人串通投标罪不起诉反向衔接案,对29家涉案公司购买使用资质及串通投标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提出检察意见,相关部门依法向中标的3家施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52万余元,对26家未中标的涉案公司进行信用等级降低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着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