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证据采信与事实认定”座谈会

文摘   2024-12-31 22:42   新疆  

为严格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证据采信与事实认定’座谈会”,以经验交流、正面引导的方式,着力解决制约刑事检察长足发展的短板,持续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市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刘岳讲话,党组副书记、检察长穆塔力甫·吐尔松主持会议,市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基层院主要领导,两级院刑事检察人员和刑事执行、控告申诉部分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两级院刑事检察部门案件汇报人围绕“证据采信与事实认定”这一主题,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交流发言,重点就办案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等方面经验做法进行了分享,为两级院高质效办案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借鉴。

会议指出,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只有每一位检察干警真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践行于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之中,抓实抓牢证据采信与事实认定这一基础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最后,刘岳书记作总结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刑事检察在检察工作中的定位。要认识到刑事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捍卫国家安全最重要的手段,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最直接的方式,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工作。要在明确刑事检察定位中增强自信心,在扛起追诉犯罪职责中增强事业心,在落实举证责任中增强责任心。

二、增强辩证思维能力,认清国际国内大势,把握市情检情,进一步认清刑事检察面临的形势。要认识到统筹稳定和发展辩证关系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认识到深化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要认识到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疆篇章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课题。

三、进一步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重在抓住案件中的主要矛盾,要求全面准确把握“以事实为根据”。要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重在正确适用法律,要求全面准确理解“以法律为准绳”。要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重在确保“三个效果”,要求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四、进一步提升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要做到正确把握法定证明标准,正确认识“诉讼风险”,正确运用审查判断方法。在证据审查过程中要把握系统性,要抓住关键点,要重视亲历性,要避免主观性。

五、进一步推动刑事检察在全局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服务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高质效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要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锻造过硬刑事检察队伍。

扫码关注我们

文字:第一检察部

图片:检察技术处

编辑:政治部

乌鲁木齐检察
让检察走近人民。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