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镇持续晴朗干燥,发生森林火险风险极高,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连平县人民政府已于9月6日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为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严防各类森林火灾,现将我镇查处的1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通报如下。
2024年10月27日16时许,上坪镇古坑村谢某某在古坑村大河背石柴下违规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连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24﹞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上坪派出所对谢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
请广大父老乡亲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当前正值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野外用火可能给森林带来毁灭性破坏,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森林防火是全民应尽的义务,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做到进山不带火,入林不吸烟。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自觉抵制涉火违法。上坪镇将联合上坪派出所持续保持“零容忍”重拳高压严打涉火犯罪,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生态和谐和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