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防范工伤保险基金运行风险,10月17日,县人社局深入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查看病历资料、询问工伤当事人和相关医护人员等方式,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检查,全县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按照协议要求,成立了医保科及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经办人员。开展了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培训,整体工作运行平稳。未发现空挂床住院、虚开药物、虚假治疗、编造病历、短期重复开药、“伤病不分”、无指征住院等违规违法问题。但仍存在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无法联网跨省直接结算等问题。
县人社局将以本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用药行为,从制度和源头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一要持续做好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强化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与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规范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组织开展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加强案例警示教育、政策宣讲,营造维护基金安全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空挂床住院、虚开药物、虚假治疗、编造病历、短期重复开药、“伤病不分”、无指征住院等违规违法问题。三要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尽早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跨省联网直接结算,进一步方便参保患者,提高服务水平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