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持续发展,提升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能力,根据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关于印发<静宁县2024年发展劳务产业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静人社发〔2024〕147号)精神,经建办主体申报、经营地所在乡(镇)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初审、县农业农村局核查人员属性、县人社局复核,拟给予静宁县德美地缘林果专业合作社等56家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奖补,现将56家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存在用工虚假、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等问题,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反映,县人社局将认真受理。如不存在以上问题,将按相应的标准和程序给予奖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2日,共5天。
受理部门:静宁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北楼308室)
联系电话:0933-2536937
附件:2024年静宁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