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审核,甘肃静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68户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及时受理,并按规定进行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政策规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3-2521538
联系地址: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窗口
附件:静宁县2024年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