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石河子行政处罚决定书!

汽车   2025-01-24 22:13   新疆  

新疆的事、兵团的事、石河子的事、您关心的事、尽在绿洲第一条。

来源:石河子政府网

八师市监罚送告〔2025〕1号 

新疆金灿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等187家单位: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新疆金灿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等187家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案,本局于2024年12月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八师市监罚告〔2024〕742号、八师市监罚告〔2024〕745号、八师市监罚告〔2024〕746号等187件)已公告送达,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
本局于2025年1月2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八师市监处罚〔2025〕2号、八师市监处罚〔2025〕3号、八师市监处罚〔2025〕4号等187家),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993-2020557
联系地址: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河子市北子午路96号) 
(附件:见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
附件:附件1: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pdf       
附件2:告知企业名单.pdf      
附件3:《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绿洲第一条
了解新疆!发现新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