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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吉零距离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财产线索、有效打击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阜康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等相关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名单
被执行人姓名:王小龙
公民身份证号码:652326197109201514
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兴花园小区13栋3单元102室
执行标的:133600.00元
联系单位:阜康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994-3307935、139993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