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88.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引入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87.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共享充电宝(二次挂网)项目采购公告
186.浙江省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线明珠广场站至芳泉站(除张墅站)、支线绍兴一中站至会展中心站共23处站内充电宝设备点位3年租赁权
185.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15个充电宝投放点位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JS2010895)
184.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海王银河科技大厦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招租信息公告
183.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福南社区公园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招租信息公告
182.广东省深圳市笋岗路长城花园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招租信息公告
181.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168.福建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2025年两翼宣传物品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167.浙江省关于金华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共享充电宝放置点租赁项目的招租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166.江西省鹰潭市人民医院公共区域手机共享充电宝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三、今日招标明细
序号 | 设备名称 | 场位管理费最低限价(元/组/月) | 预计引入数量 | 备注 |
1 | 共享充电宝 | 944元/组/月 | 10组 | 根据医院实际点位增减 |
标的3、浙江省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线明珠广场站至芳泉站(除张墅站)、支线绍兴一中站至会展中心站共23处站内充电宝设备点位3年租赁权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 名称 |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线明珠广场站至芳泉站(除张墅站)、支线绍兴一中站至会展中心站共23处站内充电宝设备点位 | ||
计量单位 | 个 | 所在地 |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线明珠广场站至芳泉站(除张墅站)、支线绍兴一中站至会展中心站共23处站内充电宝设备点位 | |
型号 | / | 数量 | 23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书【请投资者注意!】。 |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绍兴**地铁有限公司(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
联系人 | *女士(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5-******(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区**街道**路和**路交叉路绍兴**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
标的4、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15个充电宝投放点位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JS2010895)
一、项目概况: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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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元) | 45000.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1.出租方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2390W 3.开办资金:46810万元 4.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园**路*号 | ||||||||||||||||||||||||||||||||||||
出租方承诺 |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标的5、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海王银河科技大厦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招租信息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922410262 | 项目名称 | 深南大道海王银河科技大厦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
二、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
面积/数量 | 8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三、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040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书吧) |
履约条件 | (一)服务要求 1.提供书籍及文创的展陈、阅览、售卖服务,提供轻餐、茶、咖啡、果汁等包装及现制饮料售卖,配套提供充电宝、WIFI、文化活动服务。 2.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 3.须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方案需出租方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吧的运营、管理、活动计划、管理团队等。 (二)其他履约要求 1.出租方仅提供场地,承租方出资采购安装装配式配套设施,设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出租方负责协调水电需求,承租方承担水电接驳及运营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 4.承租方按要求做好经营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做好垃圾分类,同时须确保场地附近的绿化完好,因承租方经营导致绿化损坏的承租方要及时补种。 5.承租方全权负责书吧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6.承租方经营前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合法经营,不得出售违禁品。 7.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可以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禁止承租物业内从事以书吧经营活动无关的生产、仓储等活动,不得建立会所,不得设立员工宿舍,休息间,不得以该物业注册公司。 9.承租方应保证食品安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0.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按照规定执行经营区域的消防、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11.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含第二年)。 12.租赁合同签订的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不计息归还)。 13.若因政策原因取消书吧出租及相关事宜,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绿地恢复工作。 14.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就是否继续出租/承租进行协商。 15.承租方应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6.承租企业的实施方案须由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
项目编号 | JC922410261 | 项目名称 | 深南大道福南社区公园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
二、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南社区公园 |
面积/数量 | 8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三、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040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书吧) |
履约条件 | (一)服务要求 1.提供书籍及文创的展陈、阅览、售卖服务,提供轻餐、茶、咖啡、果汁等包装及现制饮料售卖,配套提供充电宝、WIFI、文化活动服务。 2.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 3.须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方案需出租方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吧的运营、管理、活动计划、管理团队等。 (二)其他履约要求 1.出租方仅提供场地,承租方出资采购安装装配式配套设施,设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出租方负责协调水电需求,承租方承担水电接驳及运营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 4.承租方按要求做好经营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做好垃圾分类,同时须确保场地附近的绿化完好,因承租方经营导致绿化损坏的承租方要及时补种。 5.承租方全权负责书吧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6.承租方经营前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合法经营,不得出售违禁品。 7.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可以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禁止承租物业内从事以书吧经营活动无关的生产、仓储等活动,不得建立会所,不得设立员工宿舍,休息间,不得以该物业注册公司。 9.承租方应保证食品安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0.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按照规定执行经营区域的消防、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11.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含第二年)。 12.租赁合同签订的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不计息归还)。 13.若因政策原因取消书吧出租及相关事宜,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绿地恢复工作。 14.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就是否继续出租/承租进行协商。 15.承租方应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6.承租企业的实施方案须由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
四、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 ||
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信息公告到期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个周期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座**楼 |
联系人 | *先生;*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监督电话 | 0755-******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区**花园*栋-*座 |
面积/数量 | 12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二、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440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书吧) |
履约条件 | (一)服务要求 1.提供书籍及文创的展陈、阅览、售卖服务,提供轻餐、茶、咖啡、果汁等包装及现制饮料售卖,配套提供充电宝、WIFI、文化活动服务。 2.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 3.须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方案需出租方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吧的运营、管理、活动计划、管理团队等。 (二)其他履约要求 1.出租方仅提供场地,承租方出资采购安装装配式配套设施,设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出租方负责协调水电需求,承租方承担水电接驳及运营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 4.承租方按要求做好经营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做好垃圾分类,同时须确保场地附近的绿化完好,因承租方经营导致绿化损坏的承租方要及时补种。 5.承租方全权负责书吧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6.承租方经营前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合法经营,不得出售违禁品。 7.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可以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禁止承租物业内从事以书吧经营活动无关的生产、仓储等活动,不得建立会所,不得设立员工宿舍,休息间,不得以该物业注册公司。 9.承租方应保证食品安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0.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按照规定执行经营区域的消防、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11.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含第二年)。 12.租赁合同签订的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不计息归还)。 13.若因政策原因取消书吧出租及相关事宜,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绿地恢复工作。 14.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就是否继续出租/承租进行协商。 15.承租方应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6.承租企业的实施方案须由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产业园*座**楼 |
联系人 | *先生;*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标的8、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营山县***官网(http://www.******/)和健康***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谈判文件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09: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营山县顺兴街42号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开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山县民医院通讯地址:营山县华西大道***号毋(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人:*老师(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电话:158******(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地址:营山县**街**号*楼(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人:*女士(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电话:0817-******(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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