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全国共享充电宝招标信息汇总(7日新增32条)

2024-12-20 15:32   浙江  

可加共享充电宝交流群

公众号后台私信666


招标公告

四川省/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四川省


一、今日新增项目一览
(12月20日)
  • 188.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引入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187.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共享充电宝(二次挂网)项目采购公告

  • 186.浙江省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线明珠广场站至芳泉站(除张墅站)、支线绍兴一中站至会展中心站共23处站内充电宝设备点位3年租赁权

  • 185.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15个充电宝投放点位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JS2010895)

  • 184.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海王银河科技大厦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招租信息公告

  • 183.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福南社区公园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招租信息公告

  • 182.广东省深圳市笋岗路长城花园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招租信息公告

  • 181.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具体招标明细见下文)
二、近三日招标信息汇总
(12月19日)
(12月18日)
(12月17日)

三、今日招标明细

标的1、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引入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内容:
服务类:比选确定1家供应商承担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服务时间3年。
序号设备名称场位管理费最低限价(元/组/月)预计引入数量
备注
1共享充电宝944元/组/月10组
根据医院实际点位增减
二、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挂网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区*诊*楼**办公室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进行资质预审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后领取比选文件(电子版)。
资质预审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证明(提供3C认证证书、SRRC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品牌授权证明等);
4、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注:以上4项交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响应文件。
四、本次比选邀请将在成都市***官方网站(http://www.***com)以公告形式发布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办公室 *老师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电话:028-******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监督电话:028-******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标的2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共享充电宝(二次挂网)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应急充电不高于4元/小时,便捷,蓄电能力强。
供应商负责相关不良反应和质量方面投诉处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投放位置由医院指定,由需求者自愿购买产品,费用由供应商收取。供应商根据每月实际情况支付水电、物业、安保等费用。供应商负责设备维修和质量方面的投诉处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二、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价表(包含项目单价);
5、企业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法人签字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复印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料;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
1、采用院内磋商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格或政府采购限价,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四、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17:3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科邮箱******@qq.com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资料于项目采购会时提交。未到现场视为放弃。
五、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采购时间通过原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地点: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科(**路*号)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采购科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825-******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咨询时间:08:00-12:00 14:30-17:30



标的3、浙江省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线明珠广场站至芳泉站(除张墅站)、支线绍兴一中站至会展中心站共23处站内充电宝设备点位3年租赁权

一、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线明珠广场站至芳泉站(除张墅站)、支线绍兴一中站至会展中心站共23处站内充电宝设备点位

计量单位

所在地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线明珠广场站至芳泉站(除张墅站)、支线绍兴一中站至会展中心站共23处站内充电宝设备点位

型号

/

数量

23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书【请投资者注意!】。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标的现状为准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并在报名时上传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实地勘察证明》,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看样联系人:*小姐,0575-******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绍兴**地铁有限公司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人*女士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5-******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区**街道**路和**路交叉路绍兴**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标的4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15个充电宝投放点位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JS2010895)

一、项目概况:


概况
标的坐落常州市殷村职教园**路*号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其他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约(㎡)合计约2.25租赁期限3年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30000元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空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标的位于钟楼区殷村职教园**路*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内,生活便利,交通发达,配套齐全。
其他情况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

2.本次招租标的仅可作充电宝投放点位出租。

3.租赁标的交付后的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按照出租方要求布线,所配设备必须符合出租方用电情况。

5.承租方如需对点位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且不能影响主体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6.本次招租标的为15个点位用于投放充电宝,位于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校区内,具体点位以出租方指定为准。

7.每台充电宝仓口不得超过12个,单机柜落地面积不得大于0.15㎡。

8.共享充电宝设备用电,单独装表计量,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用电每年由双方派人共同抄表结算一次。电费=(本结算日电表显示读数-上结算日电表显示读数)*机器台数*1.1(损耗系数)*学校支付供电公司用电单价。

9.共享充电宝由承租方提供,须选用以下品牌(街电JIEDIAN、怪兽充电、小电、美团、来电科技、搜电OUDIAN、咻电、海豚充电、即充宝、云充吧),且必须是同一品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和规范,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安全证书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10.承租方需为投入的设备购买将出租方作为共同被保险人的产品责任保险(理赔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投放后因产品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失火、漏电、爆炸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超出理赔金额的部分或保险公司免赔的金额由承租方承担,对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11.承租方提供的共享充电宝收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5元/半小时,销售结算方式为支付宝或者微信,不允许单独售卡或其他结算方式。如在日常运营中出现设备收费故障导致承租方未能收取费用,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承租方提供的共享充电宝必须是全新的设备,设备的产权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负责充电宝的安装、维保及管理,日常有专人维护,提供7*24小时的服务,机器设备上须提供官方客服电话和本地维保人员电话。因充电宝故障或质量问题等引起的安全事故、投诉纠纷的赔偿与处理均由承租方全权负责。

13.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换投放位置及机型并投放任何商业广告(充电宝本身的品牌推广除外),如发现有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4.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15.其他承租要求详见《共享充电宝投放合同》样稿。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共享充电宝投放合同》并按上述合同签订。

评估情况评估价--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租金底价(元)45000.00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1.出租方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2390W

3.开办资金:46810万元

4.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园**路*号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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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5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海王银河科技大厦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招租信息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922410262项目名称深南大道海王银河科技大厦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
起始日期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5年01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二、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面积/数量80.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住宅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三、招租信息

出租期5年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1,040元/月租金的递增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季付资产用途限定其他(书吧)
履约条件(一)服务要求
1.提供书籍及文创的展陈、阅览、售卖服务,提供轻餐、茶、咖啡、果汁等包装及现制饮料售卖,配套提供充电宝、WIFI、文化活动服务。
2.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
3.须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方案需出租方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吧的运营、管理、活动计划、管理团队等。
(二)其他履约要求
1.出租方仅提供场地,承租方出资采购安装装配式配套设施,设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出租方负责协调水电需求,承租方承担水电接驳及运营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
4.承租方按要求做好经营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做好垃圾分类,同时须确保场地附近的绿化完好,因承租方经营导致绿化损坏的承租方要及时补种。
5.承租方全权负责书吧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6.承租方经营前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合法经营,不得出售违禁品。
7.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可以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禁止承租物业内从事以书吧经营活动无关的生产、仓储等活动,不得建立会所,不得设立员工宿舍,休息间,不得以该物业注册公司。
9.承租方应保证食品安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0.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按照规定执行经营区域的消防、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11.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含第二年)。
12.租赁合同签订的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不计息归还)。
13.若因政策原因取消书吧出租及相关事宜,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绿地恢复工作。
14.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就是否继续出租/承租进行协商。
15.承租方应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6.承租企业的实施方案须由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标的6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福南社区公园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招租信息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922410261项目名称深南大道福南社区公园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
起始日期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5年01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二、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南社区公园
面积/数量80.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住宅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三、招租信息

出租期5年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1,040元/月租金的递增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季付资产用途限定其他(书吧)
履约条件(一)服务要求
1.提供书籍及文创的展陈、阅览、售卖服务,提供轻餐、茶、咖啡、果汁等包装及现制饮料售卖,配套提供充电宝、WIFI、文化活动服务。
2.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
3.须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方案需出租方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吧的运营、管理、活动计划、管理团队等。
(二)其他履约要求
1.出租方仅提供场地,承租方出资采购安装装配式配套设施,设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出租方负责协调水电需求,承租方承担水电接驳及运营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
4.承租方按要求做好经营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做好垃圾分类,同时须确保场地附近的绿化完好,因承租方经营导致绿化损坏的承租方要及时补种。
5.承租方全权负责书吧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6.承租方经营前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合法经营,不得出售违禁品。
7.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可以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禁止承租物业内从事以书吧经营活动无关的生产、仓储等活动,不得建立会所,不得设立员工宿舍,休息间,不得以该物业注册公司。
9.承租方应保证食品安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0.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按照规定执行经营区域的消防、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11.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含第二年)。
12.租赁合同签订的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不计息归还)。
13.若因政策原因取消书吧出租及相关事宜,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绿地恢复工作。
14.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就是否继续出租/承租进行协商。
15.承租方应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6.承租企业的实施方案须由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出租方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信息公告到期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个周期
五、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座**楼
联系人*先生;*先生联系方式0755-******;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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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监督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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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7广东省深圳市笋岗路长城花园道路绿地开放共享服务招租信息公告
一、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区**花园*栋-*座
面积/数量120.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住宅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二、招租信息

出租期5年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1,440元/月租金的递增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季付资产用途限定其他(书吧)
履约条件(一)服务要求
1.提供书籍及文创的展陈、阅览、售卖服务,提供轻餐、茶、咖啡、果汁等包装及现制饮料售卖,配套提供充电宝、WIFI、文化活动服务。
2.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
3.须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方案需出租方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吧的运营、管理、活动计划、管理团队等。
(二)其他履约要求
1.出租方仅提供场地,承租方出资采购安装装配式配套设施,设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出租方负责协调水电需求,承租方承担水电接驳及运营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
4.承租方按要求做好经营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做好垃圾分类,同时须确保场地附近的绿化完好,因承租方经营导致绿化损坏的承租方要及时补种。
5.承租方全权负责书吧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6.承租方经营前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合法经营,不得出售违禁品。
7.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可以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禁止承租物业内从事以书吧经营活动无关的生产、仓储等活动,不得建立会所,不得设立员工宿舍,休息间,不得以该物业注册公司。
9.承租方应保证食品安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0.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按照规定执行经营区域的消防、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11.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含第二年)。
12.租赁合同签订的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不计息归还)。
13.若因政策原因取消书吧出租及相关事宜,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绿地恢复工作。
14.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就是否继续出租/承租进行协商。
15.承租方应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6.承租企业的实施方案须由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产业园*座**楼
联系人*先生;*先生联系方式0755-******;0755-******
四、其他
监督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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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8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营山县***官网(http://www.******/)和健康***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谈判文件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09: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营山县顺兴街42号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开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山县民医院通讯地址:营山县华西大道***号毋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人:*老师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电话:158******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地址:营山县**街**号*楼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人:*女士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联系电话:0817-******获取完整信息扫文末二维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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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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