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住户楼顶焚烧垃圾,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楼市   2024-10-19 09:30   广东  


近期

清远消防多次接到民房火灾警情

经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救援后发现

现场均为楼顶焚烧杂物所致

周边群众误以为发生火情帮忙报警

楼顶焚烧杂物

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



案例一


2024年9月12日17时,清远支队接到警情,清城区连江路锦绣花园公交站后面楼顶冒烟,洲心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住户看守烧废弃的木材(楼顶种植蔬菜遗漏的木质架子),消防指战员现场进行扑灭且确认无复燃后归队,所幸该起火灾未造成其他火灾事故。


案例二


2024年9月13日15时,清远支队接到警情,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农商银行楼顶面有烟,石角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着火点为农商银行大厦楼顶,烟雾是由人员燃烧楼顶杂草引起,且已自行扑灭,所幸该起火灾未造成其他火灾事故。


案例三


2024年10月14日18时,清远支队接到警情,清城区连江路锦绣花园公交站后面楼顶冒烟,洲心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着火点为震海商务大厦楼顶,烟雾为小区物业人员在楼顶烧少量杂草,且已自行扑灭,所幸该起火灾未造成其他火灾事故。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居民

有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的习惯

需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灾

危害自身及邻居的安全

并且还会面临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64条



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秋季,天干物燥

切莫在城区建筑楼顶、街边

或大量可燃物周边点燃明火、焚烧垃圾

一旦着火

将严重危害到周围建筑物

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文章来源于:清远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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