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
要做好新《名录》宣贯和使用。分局和企业要及时掌握《名录》,产废企业应及时变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排污许可证等信息。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如危险废物种类和代码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作出变更。对于实施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应根据此次修订内容,进一步核实相关豁免条件,确保依法依规实施豁免管理。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分局、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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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
修订对照表
供稿:陈锐(固化处)
编辑:吕佳芮
审核:王旅东
版式:刘洋 小曲
校对:吴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