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活动,提升群众对网络谣言的辨识能力,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谣言”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期,黄巷派出所民警来到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开展扫除网络谣言,清朗网络环境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深入浅出地向南通建工无锡分公司职工科普网络谣言的定义、种类、危害以及甄别方法,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如何辨别网络谣言、防范网络诈骗、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等知识,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网络安全观念,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轻信、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未经官方证实的网络信息,争做清朗网络空间的维护者。
网络谣言,指通过网络媒介传播的能够引起大众网民关注,给社会稳定、公共秩序、公众生活带来影响的未经证实的信息。
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网络造谣,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造谣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网络造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
1.谣言止于智者
不听信只言片语,在未全面了解强开前,理性分析,绝不随意编辑、转发,保持理性,切忌盲目跟风,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了解信息,坚决不做造谣者和传谣者。
2.增强自我保护
知识储备越充足,辩证思维就越强。谎言在知识面前自然不攻自破。多读书、读好书、多积累,掌握基本的社会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自觉学法守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民享有表达自由的权利,但也应履行维护真相的义务。对法律心存敬畏,学习法律知识,培育守法好习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网络无疆,言论有界”
希望广大网民进一步提升信息甄别能力,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不随意转发、扩散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信息,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