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通报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未检验维护罚15万!

文摘   2025-01-02 18:22   北京  

未检验!未维护!东营一公司被罚15万元

东营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查办了一批特种设备违法案件。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某电梯维保公司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4年5月6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执法人员处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事项时,发现由某电梯维保公司进行维护保养的某小区电梯存在“底坑安全开关失效”的问题隐患。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如实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某特种设备安装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4年6月25日,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一特种设备安装工地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特种设备安装公司正在使用1台叉车搬运材料,未能提供该叉车的检验报告,6月27日,执法人员围绕该特种设备安装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行为。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叉车,依法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某化工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4年7月25日,垦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时发现,装卸平台有3辆罐车正在装卸油品,所用压力管道处于运行状态。该公司现场未能提供上述压力管道的有效期内检验报告。经查,该公司承压罐车卸载油品时所用管道和改造后的压力管道均没有经过法定部门的检验,均无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确定其违法事实。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垦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依法作出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坚决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来源:东营市场监管、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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