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
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4〕16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无证明之省”和“数字政府”建设,更好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权威统一、内容全面、数据真实、便捷高效优势,自2025年3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实现全省涉企(含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下同)业务,以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为主,不用、少用纸质营业执照为辅,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企业办事便利度,为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全面应用
(一)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将以往企业身份证明以纸质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传统模式,替代为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新型模式,对省内企业原则上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涉企业务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涉企业务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等方式查询核验企业信息的,相关政府部门和银行、保险、水电气暖、通信等机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责任单位:省涉企服务部门)
(三)实行新型亮照形式。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登记机关要指导企业及时下载、领取和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将自行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通过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展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码”的,均视为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亮照义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涉企服务、监管部门)
(四)优化监督管理方式。涉企监管部门要及时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效能,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时,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或扫描“企业码”等方式获取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出示纸质营业执照。(责任单位:省涉企监管部门)
(五)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动营业执照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坚持智能服务与传统服务创新并行,保留线下使用纸质营业执照的个性化需求服务。企业办理特殊事务或跨省开展经营活动需要纸质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要提供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纸质营业执照打印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技术支撑
(六)改造升级软件系统。及时改造升级涉企业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系统,实现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增加自动核验企业身份或调取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的功能,将需要企业必须提供纸质营业执照的软件系统功能设置调整为可选项。(责任单位:省涉企服务、监管部门)
(七)优化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进一步升级省、市两级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架构功能,提升动态扩展和高频并发服务能力,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响应的及时性,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迭代升级和技术保障,全面支撑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调取使用,确保企业随时下载、便捷应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八)丰富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信息。持续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智能化水平。强化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的相关信息,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应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涉企服务、监管部门)
三、提升改革质效
(九)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围绕便捷高效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加强对此项改革的宣传,引导企业和群众在各项涉企政务服务、监督检查及日常经营活动中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面、影响力。(责任单位:省涉企服务、监管部门)
(十)持续推进问题解决。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有解思维,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升涉企业务办理效能。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收集本领域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问题,并积极研究解决。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大数据局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处理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方面的技术问题,大力提升改革质效。(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涉企服务、监管部门)
四、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梳理涉企业务,及时调整办事指南。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技术支持,改造升级业务系统,确保涉企业务如期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应用。各级政府要明确牵头部门,统筹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际成效。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无证明之省”和“数字政府”建设,更好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结合本省实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企业取得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已日益成为企业办理各种社会事务的主要凭证、支撑政府服务更好运行的基础数据、实现“无证明之省”和“数字政府”的重要内容,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具有可行性、实践性和必要性。
(一)将为“无证明之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电子化、数字化、“无纸化”已成为社会共识、发展潮流、前进大势,电子证照日益成为企业办理各种社会事务的主要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电子营业执照具有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具备了广泛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取消”纸质营业执照的技术、系统和安全条件。
(二)将助力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现行规定,经营主体设立以及变更登记后,均需制发新的纸质营业执照,各级企业登记机关每年投入大量的行政成本。“取消”纸质营业执照、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可以大量减少纸张的使用、大幅降低登记经营主体的行政成本。此项改革完全符合国家大力倡导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目标要求,有助于推进我省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电子营业执照文件存储于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库,具有权威统一、下载方便、数据真实、信息量丰富等特点和优势,企业可随时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领取、下载、存储、使用和打印电子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公众,可实时验证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真伪、查询企业身份信息及状态。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将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理念更深入人心,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二、起草依据
《方案》的制定依据主要有《公司法》《电子签名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49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支持山东开展营业执照核发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市监注复函〔2024〕1203号)等。
三、主要内容
《方案(送审稿)》坚持问题导向、管用实用、服务发展的原则,着力提升各部门对新事物的认识,研究改革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并满足个性化需求,使新的制度落实更加顺畅。
(一)核心要义。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权威统一、内容全面、数据真实、便捷高效的优势,自2025年3月1日起,实现全省涉企业务以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为主,不用、少用纸质营业执照为辅,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企业办事便利度,为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二)重点任务。从推广全面应用、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改革质效三个方面明确了10项具体任务,即: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涉企业务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实行新型亮照形式、优化监督管理方式、提供个性化服务、改造升级软件系统、优化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丰富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信息、积极做好正向引导、持续推进问题解决。
(三)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梳理涉企业务,及时调整办事指南,升级改造业务系统,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