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更好地将文物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2024年11月8日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潭寺遗址等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文物保护意识,落实责任,加强协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划定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完善记录档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管控要求,持续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龙潭寺遗址等10处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龙潭寺遗址 清 临西县尖冢镇龙潭村东北侧
保护范围:以昆仑殿墙基为基线,向东外扩3米至道路,向西外扩0.5米至民宅,向南外扩30米至道路北侧,向北外扩0.5米至民宅。
张宾墓 晋 内丘县金店镇铁顶墓村
保护范围:以张宾墓本体边缘为基线,向四周外扩10米。
李进德墓 清 平乡县油召乡停西口村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边缘为基线,向东西南北各外扩5米。
柏乡汉牡丹 汉 柏乡县龙华乡北郝村西
保护范围:以花池中心为基点,向东、西、南、北各外扩5米。
爱华翰苑碑林 宋至清 巨鹿县文化中心南邻
保护范围:以黄巾起义纪事碑为基点,向东外扩33米,向西外扩69米,向南外扩4米,向北外扩58米。
程本墓 春秋 内丘县柳林镇程家湾村西北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边缘为基线,向四周外扩10米。
邢台古城墙遗址 明 襄都区中兴东大街、开元路、团结东大街、新华北路围合区域
历史文化公园内
保护范围:南门缺口西侧城墙:马面部分,以墙基边缘为基线,西、北、南各外扩0.5米;主墙体部分,以墙基边缘为基线,东、北、南各外扩0.5米。南门缺口东侧城墙:以墙基边缘为基线,四周各外扩0.5米。解放碑北侧城墙:以墙基边缘为基线,四周各外扩0.5米。
开元寺东侧
保护范围:以现存墙体立面为基线,向西外扩0.5米,南、北、东各外扩1米。
北长街东侧汽车连院内
保护范围:以现存墙体立面为基线,向东外扩9米,向西外扩4米,南、北各外扩1米。
天一城小区北围墙
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为基线,南、北各外扩1米,东、西各外扩0.5米。
顺德府城隍庙遗址 明 襄都区珍珠街北侧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为基点,向四周外扩17米。
清真南寺 清 襄都区马市街路西
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为基线,四周各外扩0.5米。
八路军解放邢台指挥部旧址 清末民国 襄都区花市街15号
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为基线,向南外扩0.1米,西、北、东各外扩0.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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