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邢台2名村民因引发火情
各自被罚款500元
12月9日,天眼预警系统推送内步乡北大江村发现火情,乡执法人员及村网格员迅速赶到现场核实,并对现场予以处理。
经核查,着火原因系柏乡县内步乡内步三村村民魏某某引燃田间的树叶所致,内步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以罚款500元,并移送派出所进行训诫,村民魏某某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内步乡将严格落实露天禁烧工作职责,持续保持对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对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同时再次号召全乡广大村民,严格执行露天禁烧的政策,共同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确保大家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天眼火情报警系统发现,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日对沙河市白塔镇村民某某在自家坟地祭祀时进行露天焚烧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某某于2024年12月1日15时7分左右,在自家坟地祭祀时引燃杂草,进行露天焚烧,燃烧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
本机关认为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沙河市白塔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各村村民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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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冀云柏乡、沙河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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