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省媒体中时新闻网今早有一篇袭警报道,说警察“护花”中刀,台媒还是蛮会起标题的。我们来看一下细节。
报警时间是今天凌晨3时46分,所谓的平安夜还没天亮。前男友彭某醋海兴波,半夜不睡,拿着钥匙要进前女友李某的门。这女的也很迟钝,现男友都住进来了,前男友分手肯定不是第一天了也还不换锁,他是什么样的人心里没有那个数吗。
警察到场时前男友彭某已离开,这里有个不一样的地方,哪怕是凌晨,也可以带回派出所协助申请保护令。去掉往返时间不算,申请过程半个小时就完成了。
刚搜了一下,台湾省的紧急保护令适用于被害人有急迫危险之情形,仅能由检察官、警察机关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之申请原则上以书面形式在上班时间提出,但紧急保护令可在夜间或休息日申请,法院应于四个小时内处理完毕。
要知道就在今天中午,微博热搜第4条话题就是“2年被家暴16次女生称只接受死刑”,想必施暴程度非常严重。
再一看,天杀的,一年里医院去了20次,医生的强制报警义务是不是要从未成年女孩有性生活扩大到成年女性受虐也得报。
更奇葩的是,前夫还能威胁她写谅解书,她还对前夫出狱后感到害怕。“他如果出狱了,我就又死了呀!等那一天谁来帮我?谁来救我?他不会再给我机会活的!”她的家人肯定保护不了她,这问题问得仿佛世界上再只有前夫和她两个人,并没有所谓的法律和秩序存在一样。
她被称为“女生”,看面相年龄也不太大,两年被16次家暴,打到不行了才“鼓起勇气报警”,作为年轻人也会上网发遭遇,怎么在她和前夫的脑海里,完全就没有出现过“保护令”三个字呢,我国台湾省怎么启动紧急保护令就只要四个小时呢。
好了扯远了,派出所内申请保护令工作结束后,两名警察是很负责任的,还把报警女李某和现男友洪某送回家,而且一直送进门。看视频是女子李某拿钥匙开的门,所以走在最前面,戴记录仪的警察走在第二个。
结果左边冲出前男友彭某,将李女一把抵到墙上就要行凶,警察只能冲上去搏斗了。原来在警察带李女和现男友离开之后,彭某竟又返回用钥匙开门进屋,持水果刀守株待兔。
台湾警务资讯这一点和大陆比较像,就是经常用“谁知不料没想到”。其实既然报警时就说了前男友是打算用钥匙开门进屋,就应该想到有这个危险。为什么警察要送他们进屋,也就是觉得可能有危险,再说“未料”就是不对的了。
一场拉锯战下来,一名警察左胸、腹部受伤,缝了16针,大概此时没有穿防护。一名警察左手腕受伤,缝了5针。上前帮忙的现男友洪某手部和右腹部也被砍伤,疯狂的前男友彭某自己左手和左臂也都割伤,这还是两名警察一名现男友共3个青壮年男性合力的情况下,喜欢玩空手夺刀的大侠们还是放清醒一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