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破坏市容环境,损害身体健康,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整体危害很大。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现向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在禁放区域,任何时间坚决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督促家人共同落实禁燃行动;在限放区域,做好表率,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遵规守法。
二、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积极向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禁燃规定,争当志愿者,协助属地开展禁燃宣传,共同营造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争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以群众监督员的身份自觉主动对周边区域和周边环境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在禁放区内有违规销售、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监督、积极劝导,及时拨打12345或110举报,形成全社会禁燃禁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编辑 | 刘宏涛
主编 | 祝本奇
审核 | 王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