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哪些亮点?
如我市依托粤商通设立的“全肇办”涉企移动网上政府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度和高频办理事项的跨区域办理等。《条例》实施后,我市积极参与“数字湾区”建设,推动在肇港澳居民出行、就业创业、工作、社保就医以及企业服务等高频事项实现“一网办、一次办”。
《条例》细化了上位法关于“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的规定,例如申请人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如果缺了一些次要资料,那就可以申请容缺受理并签订承诺书,行政机关可以先行受理申请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资料、补交的时限及法律后果。申请人只要在承诺时限补齐材料,那行政机关就会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
为破解土地供应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瓶颈制约,《条例》主要从产业用地全周期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闲置用地、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机制、标准地供应和支持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等方面作出规定,优化土地供应,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标准地供应是指对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先行完成区域评估及项目开工建设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按照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等指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条例》规定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衔接机制”和“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和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等内容,有效培育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同时,因应目前我市企业出海需求日增,《条例》规定了市政府应当健全海外知识产权援助机制,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PART.02
《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如何保护广大市场经营者的权利?政府及其部门为他们在肇投资创业提供哪些服务和优惠政策?
涉及企业设立业务线下办理,《条例》规定了“一窗通取”制度,即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办营业执照、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业务,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税控设备等证照或设备。涉及企业设立线上业务办理,《条例》总结了“全肇办”的优秀经验,规定了“一网通办”,即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脑pc端、“粤商通”手机端,实现一表填报、一网通办、半天办成。《条例》实施后,市政府不断构建完善制度、延伸拓展“全肇办”的服务,使其成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肇庆市加快构建“全肇办”企业服务体系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围绕优化提升市场、政务、投资、要素、创新、开放、法治、监管、城市、人文等“十大环境”,努力为企业提供“十全”优质服务,推动“肇庆服务、天天进步”。
为减少企业的重复劳动,《条例》规定了“多报合一”制度,即企业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只需填报一次。
在建设工程领域审批方面,《条例》细化了并联审批相关制度,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明确并联审批四个阶段牵头部门的责任,要求市政府积极推进水、电、气、网等涉企生产经营事项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并联审批,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在人才保障方面,结合我市职教大市的优势,规定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并依托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畅通市场主体与职校的供需信息对接,为我市企业用工提供坚实的人才要素保障。
《条例》规定了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平台申请注销,对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和例外情形作出规定。
PART.03
在广大市场经营主体中,中小企业占比非常高,《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服务和激励中小企业有哪些规定?
首先,我们要做到稳预期
《条例》规定,市、县级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如决策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可能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平台等载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项审查。《条例》规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确需调整的,应当设置合理过渡期,为市场主体预留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
其次,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
《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引导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和保护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培育自主品牌。
最后,强化金融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要求,《条例》规定了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定期推送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信用情况,开展“信易贷”等服务模式,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PART.04
《条例》对涉企执法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在行政检查方面,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条例》对不同领域、风险等级和信用水平的市场主体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作出规定。例如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领域,依法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对其他领域依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具体事项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总结市市场监管局“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模式的优秀经验,对利用多部门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学习,精准实施差异化监管作出规定。
在行政处罚方面,《条例》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作出规定,并将实施情况纳入本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在新业态监管方面,《条例》规定了对新业态、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同时,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及时明确新业态、新产业的行政监管部门及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推诿扯皮。
PART.05
如果经营主体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诉求或者问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进行反映呢?
《条例》从政府与市场主体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对市场主体反映的普遍性、共性问题,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职责纳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范围及咨询投诉机制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市场主体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部门电话、政务新媒体等提出有关营商环境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去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企业·市长直通车”建设,建立健全万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畅通政府与企业的互动渠道,不断提升为企业解忧解难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听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