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日照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日政办发〔2024〕1号)精神,根据《五莲县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电子消费券工作实施方案》(莲商务发〔2024〕18号),经产权人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将第十一批符合不动产电子消费券发放条件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五莲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0633-5310358
地址:日照市五莲县水务大厦B座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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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锦绣五莲客户端
编辑:刘世芬 校对:阎飞
责编:宋瑞海 审核:韩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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