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专题培训

政务   2024-11-21 23:02   广东  


11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专题培训。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局、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海关等12部门业务同志,以及236家相关企业代表以线下或线上的方式参加了会议。




新污染物治理需要全生命周期管理,需要协同治理。2024年10月,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了珠海新污染物治理局际协调工作机制,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聚焦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解读、《珠海市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技术指引》解读、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介绍。培训会邀请熟悉国家和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要求、新污染物监测和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方法等子领域的专家和老师为全市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结合珠海实际讲解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辅导各部门落实国家、广东省及珠海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各项要求,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各项任务要求,指导企业有序规范开展珠海市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


2022年起,新污染物治理连续三年写入我国政府工作报告。随着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在从“雾霾”“黑臭”等感官指标治理,向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危害的新污染物治理阶段发展。到2025年,我国将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十四五”期间,我市新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明年将迎来“十四五”期间新污染治理终期评估,为“十五五”此项工作持续推进奠定基础。

 

文字、摄影丨王丽芳

编辑|范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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