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发改委发布《招标投标领域推行暗标评审实施意见》。2025年,在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试行招标投标暗标评审、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或席位制分散评标。
推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事项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
评标专家抽取系统管理单位要全面梳理评标专家抽取机制,对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和加解密功能不完善的,要及时完善,坚决杜绝解密前专家信息泄露风险,保证评标专家“盲抽”质量。
对于随机抽取难以保证专家数量或者评标质量等特殊情况,须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再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确保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推行在交易场所封闭评标区内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评标专家物理隔离,通过音视频系统保障依法依规开展评标工作。
补充阅读:
2023年,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
从2023年9月10日起,省市县三级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双盲”评审。
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1、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
2、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统一投标文件页面大小和颜色,统一封面、封底和字体、行距、页边距、页眉、页脚等要求。不得出现招标文件统一要求以外的其他标识和能够识别投标供应商的信息。
3、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
4、招标公告中应有关于“双盲”评审要求的告知内容,否则不予发布。
1、采购人在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专家。除政策规定必须跨区域抽取专家的情形外,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要的,可跨区域随机抽取专家。
2、随机抽取专家后,由系统自动向随机抽取的专家发送语音通知,专家回复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短信内容仅包括参加评审的地点及时间,不得含有参评项目信息。
1、系统将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随机排序随机生成编号,推送至各评标委员会成员。
2、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是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标的,一律作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供应商对技术标进行澄清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澄清函的公章、签字等信息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显示。
4、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屏蔽投标供应商信息的情况下,进行独立评审,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1、尽快实现本地分散评审。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闭评标区内,系统随机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分配评标室和评审席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物理隔离、互不见面。确需讨论问题时,可采用遮脸、变声等技术,通过音视频系统进行沟通。
2、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审。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区域间评审场地、评审专家共享共用,使各地评审专家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在本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远程异地评审,防范“熟人圈子”等风险。
据河北日报报道:近日,张家口市第一个“双盲”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评审,标志着张家口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面跨入“双盲”评审时代。
“在此次项目评标中,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暗标部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只差了0.4分”。参与评标的专家介绍,评标者不知情,知情者不评标,“双盲”评审改革极大降低了“熟人效应”,避免出现分数畸高畸低的现象,为投标人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实现“阳光交易”。
“技术部分评分是投标文件评审中的‘主观题’,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部分。”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这一关键环节,市行政审批局精准出招破解难题,印发《张家口市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11个招标文件指引,明确“双盲”评审要求,方便招标人和投标人编制招标、投标文件,尽可能减少人为的、主观性的干扰因素,有效破解“围猎”评委、倾向性打分等问题,遏制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竞标质量,确保评标结果更加公平和公正。
目前,全市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部实行了“双盲”评审,已有31个项目发布了招标公告,涉及金额达2.9亿元。
原文如下: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招标投标协会,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我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了《招标投标领域推行暗标评审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要求,结合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改革部署,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就推行招标投标暗标评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在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试行招标投标暗标评审、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或席位制分散评标,有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系统和场地改造开展试点。逐步在全省全面推行,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指导市县部门推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事项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负责本行业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
(二)推行评标过程“盲抽暗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管理单位要全面梳理评标专家抽取机制,对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和加解密功能不完善的,要及时完善,坚决杜绝解密前专家信息泄露风险,保证评标专家“盲抽”质量。对于随机抽取难以保证专家数量或者评标质量等特殊情况,须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再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负责,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相关系统功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分类制定全省统一的技术“暗标”标准,规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及评标专家评分,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确保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负责本行业暗标评审实施,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相关系统功能和编标工具制作)
(三)推行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或席位制分散评标。全面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或席位制分散评标,积极探索推进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实现更大范围内专家资源共享。推行在交易场所封闭评标区内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评标专家物理隔离,通过音视频系统保障依法依规开展评标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负责本行业实施,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相关系统功能和场所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推进招标投标暗标评审改革工作作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细化具体配套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工作进度,力争12月底前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单位要加强交流沟通,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做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招标投标暗标评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导落实。省级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招标投标暗标评审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定期对实施招标投标暗标评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纳入全省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考核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