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文摘   2025-01-14 12:21   重庆  

申请执行人邹某与被执行人雷琼雯其他案由一案中,被执行人雷琼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邹某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动员社会力量,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对被执行人雷琼雯进行悬赏执行。

被执行人:雷琼雯,女,1979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事处振兴路82号,公民身份号码460033197901070327。

执行依据:(2023)渝0107民初393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3)渝0107执7000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欠款本金28015.49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如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雷琼雯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雷琼雯隐匿、转移财产线索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属于悬赏范围),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将对线索提供人给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0%的悬赏奖金。

悬赏期间:12个月,自2025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保密。

举报联系人:孙老师

举报电话:023-68199773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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