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困难帮扶政策解读(一)

政务   2024-12-06 18:23   安徽  

工会困难帮扶政策解读

困难职工一直是“娘家人”心头牵挂,为提高困难职工帮扶政策知晓率,扩大困难职工帮扶政策普及范围,更精准有效地实施困难帮扶,今天开始,“困难职工帮扶政策解读”开始啦!







一、建档标准

(一)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职工家庭年度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

(二)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职工家庭。认定标准为:年度内致困费用(损失)在3万元及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建档流程

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程序。

(一)困难职工本人申请。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家庭财产收入证明,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基层单位工会初审。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工会应在收到职工书面申请之日10个工作日内,选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核实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致困原因,填写《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签具初审意见盖章,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县(市、区)工会审核。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深入深度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核查,对建档存疑的要做到走访核查全覆盖。

(四)信息比对和公示。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比对,比对结果显示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出具《不予困难帮扶告知书》,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比对结果符合建档条件的,县(市、区)总工会分别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致困原因、建档类别、监督电话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建档帮扶并报市总工会备案。

意外致困职工建档程序。按照困难职工个人申请、工会走访调查、审核、公示、备案进行,符合条件的予以建档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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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宣城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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