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距离醉驾,究竟“刑”不“刑”? | 今日学法

政务   2025-01-25 13:40   广东  


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其中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将“短距离醉驾”规定为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明确不具有从重处理情形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然而,什么是“短距离醉驾”?该行为如何认定?这是否意味着醉酒后只开“一小段”,就不会构成犯罪了?距《意见》正式施行已逾一年,社会对“短距离醉驾”的认知仍有模糊之处。为此,记者围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短距离接替驾驶”案件进行了采访。
— 往期回顾 —

明确了!可以提前发工资!

李微微被“双开”!

编辑:甘雨洁

审核:刘稳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最高人民法院

湛江政法
聚焦政法热点,共建平安和谐湛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