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环境信访办法》的决定

文摘   2025-01-02 08:26   北京  

关于废止《环境信访办法》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37号

 《关于废止〈环境信访办法〉的决定》已于2024年12月4日由生态环境部2024年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黄润秋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关于废止〈环境信访办法〉的决定》 

关于公开征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 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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