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
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消除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如有违反,由公安、应急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严厉打击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严禁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
三、严厉打击在居民居住场所、商场、超市等处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方式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严厉打击利用闲置厂房、院落、出租房屋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设立中转库、超量存放、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五、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烟花爆竹,严禁违反许可事项运输烟花爆竹。
六、依法关闭、取缔危害公共安全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格查处无证摊贩、沿街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行为。
八、严格执行《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禁止在划定的禁放区域内和易燃易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危险场所、重点保护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觉从正规经营点购买烟花爆竹,抵制非法劣质烟花爆竹,积极向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六安市公安局(110)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12350)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六安市公安局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市公安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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