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下文称《通知》),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房地产权利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不因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变化而受到影响。
该《通知》发布后,消费者购房款是否会下降?衡阳楼市是否会迎来消费潮?12月13日,海报新闻记者致电衡阳多家在售楼盘了解情况。
衡阳某楼盘销售介绍,他们的楼盘原本就是零公摊,该《通知》对他们影响不大,“我们会赠送比公摊面积更多的套内面积,比如建筑面积140㎡的房子,实际得房150㎡左右。”
衡阳市发改委则回应,衡阳并非首个采取“套内面积”计价的城市,明年新规实行后,衡阳市的楼盘均要采取套内面积计价。不过,房价由市场决定,《通知》只是改变了购房的计价方式,新规执行后,销售方可能会提高房屋每平米售价,因此购房总价并不一定会下降。
湖南省内,此前湘潭市允许房地产开发商按住房套内面积进行销售宣传,衡阳此举则意味着它将成为省内第一个宣布全面推行该方式的城市。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各地加快推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了一系列新政,其中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成为地方探索商品房销售的新方向。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不管是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还是按建筑面积计价,对购房成本并没有太大影响,本质上是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的差异,对房价的影响整体较小,但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实际价格,有利于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