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24〕1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现将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如下:
一、2024年全省(不含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9192元(月计发基数为8266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5876元(月计发基数为8823元)。
二、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