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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驾驶证是合法驾驶的“通行证”,然而总有一些驾驶人漠视法律,心存侥幸,无证驾驶。
1月8日,湖里交警大队民警在东渡二小路口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人洪某驾驶证状态异常。
经核查
洪某未及时审验换证
驾驶证已处于注销状态
属于无证驾驶
当民警询问洪某为何不及时换证时
洪某辩称有时想起
但又因为其他事情耽搁了
民警依法对洪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处以15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
并扣留其机动车
......
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厦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证处于被注销、吊销、过期、暂扣等状态,驾驶证持有者已失去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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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厦门交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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