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一分醉,驾车十分险
虽然“酒后禁驾”的观念深入人心
但总有部分驾驶人“顶风作案”
来看看蜀黍近期查处的酒驾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春节假期
蜀黍不放假,天天查酒驾!
驾驶人:孙某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1月18日1时许
违法地点:滨海东大道与民安大道交叉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3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谭某
车牌:闽D8Q***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1月18日22时许
违法地点:集银路与同辉路交叉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6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人:陈某
车牌:闽DJ1***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1月21日22时许
违法地点:凤山路与岳东路交叉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赵某
车牌:闽D96***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1月22日22时许
违法地点:集美区凤林村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钱某
车牌:DG82**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1月30日20时许
违法地点:海沧区翁角路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 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新春佳节 阖家欢乐
切勿因一时侥幸做出违法行为
有安全,更团圆
请各位驾驶人文明守法
若要驾车,坚持不喝酒
若要喝酒,安排好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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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厦门交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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