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父亲给儿子$50万买房, 儿子离婚后, 与前儿媳争房产! 法官判了

民生   2025-01-20 10:31   加拿大  

温哥华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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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曾同意帮助他的新婚儿子和儿媳购买房屋,在10年后两人分手时,他起诉这对夫妻,要求归还50万加元,称自己一直认为这笔钱是贷款而非赠与。

然而,这一诉讼未能在卑诗省最高法院获得成功。而今,卑诗省上诉法院也维持了这一裁决。

上诉法院法官Nitya Iyer在与法官Lauri Ann Fenlon和Karen Horsman的共同判决中写道,初审法官“对其认定赠与的结论提供了详细理由”。

艾耶指出,阿夫塔尔·辛格·乔哈尔(Avtar Singh Johal)质疑了初审法官对证据的分析,但未能向上诉法院指出她的错误之处。

“相反,他们的论点要求本法院重新衡量证据,并根据证据得出不同的事实结论,”她写道。“这并不是本法院的适当职责。”

根据本周发布的上诉法院判决,阿夫塔尔及其与妻子共同拥有的编号公司(672047)通过公司银行汇票提供了50万加元,以帮助其儿子哈温德·辛格·乔哈尔(Harvinder Singh Johal)及其妻子苏珊·利特尔(Susan Little)购买了一套价值130万加元的房屋。

这对夫妇于2009年夏天结婚,2010年购买了这套房屋,并于2018年底分居。随后,他们将位于北温哥华大道的房屋挂牌出售。

阿夫塔尔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出售收益的一部分,主张其提供的资金是由他和公司共同的股权投资,并要求法院裁定这笔钱为贷款。

哈温德在下级法院表示,这笔钱是无息贷款,但苏珊·利特尔则表示她认为这是一份赠与。

根据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杰奎琳·休斯(Jacqueline Hughes)的裁定,这对夫妇于2007年底相识,2008年搬到一起居住,住在利特尔在他们相识前购买的温东公寓中。

他们在2010年婚礼后开始寻找房屋,并多次报价未果,尽管他们拥有75万加元的资金以及42万加元的抵押贷款融资。于是,他们决定向他父母寻求经济帮助。

休斯法官指出,父子俩的证词从“寻求帮助”或“经济支持”转变为明确提出“贷款”的说法。

利特尔作证称,阿夫塔尔表示很高兴为他们提供购房资金,因为哈温德是他的独生子,但父子双方否认他曾这么说过。

休斯写道:“我认为,对于阿夫塔尔这种经济状况的父母来说,在考虑到他们的儿子和儿媳将来组建家庭时,提供这样一份赠与是完全合乎逻辑且合理的。”

利特尔还作证称,2011年在回顾婚礼礼物清单时,她告诉丈夫他的父母没有给他们任何礼物,他回答说他们给了这笔钱。

休斯写道,哈温德作证称他不记得这一评论,也不记得他的父母是否给过礼物。

在一份财务表格中,哈温德将这笔钱一次称为“来自父亲的贷款”,另一次则称其为礼物。

在安排抵押贷款融资时,阿夫塔尔和这对年轻夫妇被要求签署一份“赠与信”,以明确表明这笔资金是无须偿还的真实赠与。签署此类赠与信是惯例,以确保贷款机构知道房产上没有第二笔抵押贷款。

据判决书称,阿夫塔尔在交叉盘问中承认,他阅读、理解并签署了第二份赠与信,并在当天晚些时候将资金转入了儿子的账户。

休斯写道:“阿夫塔尔在整个证词中清晰且始终如一地表示,他并未告知哈温德或利特尔,这笔资金被视为他们最终购买的任何房产的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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