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美食·旅游·直播·策划·活动·推广·品牌
商务合作:0356——4232088
识别二维码
查看《山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全文
就业创业服务
▸ 对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服务。
▸ 对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提供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服务。
▸ 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为有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 对参加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按规定向培训机构、评价机构、企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取证补贴,向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发放生活费补贴。
▸ 对所有单位和个人,提供“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
▸ 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等服务。
工伤失业保险服务
▸ 对依法参加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人员,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职工、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 对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人员,具体人员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确定,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保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找工作,我们是专业的
长按二维码关注印象阳城
宏博传媒新媒体出品
来源:阳城就业
编 辑:杨宇婷
责编:杨宇婷
监制:冯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