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9.5万元!阜康:营运货车“以旧换新”持续进行中

文摘   2024-11-21 19:59   新疆  


在国家持续推动绿色交通加强环境保护的背景下,老旧营运货车的报废更新工作已成为提升道路运输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连日来,前往阜康市运输管理局咨询营运货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经营者络绎不绝。

目前,阜康市首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请已完成各项业务的申报、审核等流程,补助资金已存入申请业户银行账户。
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2024年7月31日起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前一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每辆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按照2.5万元-9.5万元每辆予以分档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每辆予以补贴。办理“以旧换新”补贴时间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
营运货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后,激发了众多货运经营者淘汰旧车、更换新车的积极性,此次货车“以旧换新”不仅可以提升市场上营运货车的安全性,还有助于推广新能源汽车,助力交通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
经摸排,阜康市符合政策补贴营运货车180辆,争取到补贴资金600余万元,用于补贴2024年7月31日—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国三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等三类情况。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中队队员肖开提·艾合买提说:“我们将继续加大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与解读,缩短受理审核时间,方便经营业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申领。同时,我们呼吁广大车主朋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改善环境、提升交通安全水平贡献力量。”


来源:阜康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于相成 徐靖怡

编辑:王嘉蕾

一审:王筱庆

二审:郭刚

三审: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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