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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阳谷县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希望失信被执行人及时与阳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欢迎社会公众提供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特别声明:
一、本次公布的名单仅代表其截至公布之日仍未全部履行义务。以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
二、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本院申请纠正;有关当事人认为相关信息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向我院申请更正。
三、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