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莘县】抗日三支队司令员张大脚治军严明、廉洁奉公的故事

民生   2024-09-07 18:40   山东  


人物简介:

张大脚,本名张心泽,字润普,朝城县舍利寺(今属山东莘县古城镇)人,1887年出生在农民家庭。曾入绿林,后加入范筑先将军麾下,自此投身于抗日战争之中。1941年,张心泽率部参加了八路军,任冀鲁豫军区第二军分区第三支队支队长(司令),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立下不朽战功。

右三为张大脚(张心泽)


1943年冬季,我军下达了奇袭八公桥的作战命令,张大脚所带领的部队担任莲花池一线阻击任务,以阻止敌军的增援部队。

张大脚率部驻扎莲花池后的次日夜晚,张大脚接到战友杨作霖(音)的通知,部队中有三个人饮酒,而且其中一名还是张大脚的远房表弟,作战期间禁止饮酒是硬命令,张大脚立即喊来三名犯纪的战士,一问方知三人还从老乡家弄(偷)了两只鸡。张大脚大怒,立即依据军法惩罚了三人。之后张、杨几人来到丢失两只鸡的老乡家。

老乡夫妇因为鸡的丢失正在生气,当几位全副武装战士到访后,老夫妇连同家里的孩子都感到十分害怕,张大脚说明来意,立即向老乡道歉,并且个人拿出两块大洋作为补偿,老人十分感动,连忙表示吃了就吃了,不再拿钱了,更何况两只鸡也值不了这些钱。张大脚一再表示我们的部队是人民的部队,有党纪军纪,请老人务必收下,杨作霖也表示,这也并非是张大脚一个人的责任,自己作为部队的负责人之一,也有责任,最终张、杨各拿了一块大洋补偿给了老人。

(根据张大脚后人口述整理)


用  稿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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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张福兴
责任编辑:莘县春秋公益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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