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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民和县为切实解决干部教育培训报备审批不规范、干部重复培训、长期不训、多头调训等问题,出台《民和县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推动干部教育培训提质增效。
《办法》共5章15条,对班次审批管理报备、学员调训报备、培训班管理职责分工、严格学风学纪、监督问责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和要求。
针对办班不前置审批报备问题,《办法》规定,未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培训班次,因重点工作需要办班的,培训1个月前填写审批表等相关材料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县委审批;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培训班次,开班2周前填写办班备案表等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核。针对赴省外办班审批问题,要求严格落实出省培训审批备案制度和“四明确四承诺”,逐级上报审批,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不得出省办班。针对调训学员不精准问题,要求培训主办单位按照培训专题精准调训,加大点名调训力度;学员派出单位严格按要求选派分管领导或专业干部参训,杜绝“闲人培训、一人专训”现象,并做好调训报备及提醒谈话工作。
“《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党校办班的主体责任,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办学模式创新,不断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为准则”,县委党校第一副校长张廷喜表示。
下一步,民和县委组织部将根据《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备案审批、学风督查等工作,建立完善学员调训台账、学风表现台账,切实提高民和干部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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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中共民和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