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发出通告,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大冶市全域范围(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各乡镇场、街道),整治重点是城区。
1.重点管控的车辆:二轮和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
2.重点查处的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由交警大队予以教育劝导、警告或罚款等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屡次违反本通告所列行为的,将在大冶市级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属党员干部的,依规报告市纪委监委。
特此通告
大冶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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