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

政务   2024-10-29 19:37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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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4〕401号),推动家装厨卫“焕新”,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时间和对象


(一)实施时间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政策期内,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各盟市开展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对购买装修建材、厨卫家具、智能家居、适老化产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活动时间由各盟市在此范围内结合实际确定。下达各盟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的,由各盟市发布公告自动终止。


(二)补贴对象。


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消费并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


对于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产品予以补贴:

1.家具类:床、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含定制)

2.厨卫洁具类:烹饪机、料理机、消毒柜、橱柜(含定制)、面盆、浴缸、坐便器、水龙头、淋浴器

3.家装建材类:木地板、瓷砖、门(含定制)、灯具、整体柜(含定制)

4.智能家居类:智能床垫、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照明、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扫地机

5.适老化产品类: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适老桌、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

以上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各盟市结合居民消费习惯和市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贴方式和流程,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更好满足居民家装厨卫“焕新”改造需求。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节能、节水等产品优先纳入政策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5大类32种商品,按其实际成交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种商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补贴规则和流程



(一)公开征选服务平台。


自治区商务厅公开征选“内蒙古自治区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为个人消费者申领补贴、资料识别、进度查询及政府部门审核比对、信息反馈等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


(二)细化实施方案。


各盟市要结合当地市场实际情况,采取分档补贴、满额立减等方式,细化补贴实施细则,并与第三方服务平台及时对接,做好补贴申请流程及发放安排。同时要积极发动金融机构、商家、厂家提供配套优惠,切实提升补贴质效。


(三)确定参与商家。


各盟市自行确定参与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商家名单,应对不同注册地、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不人为设立门槛,尽可能提升商家参与度,增强政策实施效果。

遴选确定的商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依法在自治区登记注册的销售企业,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统一发票,具备和第三方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自治区)、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和制度规范。

转自:阿巴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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