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违规吃喝第三期——“吃老板”
“吃老板”是指党员干部不论接受宴请,还是自己设宴请客,都由老板付钱买单,实质是权钱交易。
本来要严格走程序的规划、许可事项,可能因为一餐饭就能蒙混过关;
本来需要多个工作日的审批事项,可能因为一顿酒就能“快事快办”。
不吃公款吃老板
违纪“清单”不免单
常见的“吃老板”问题主要表现形式有:
①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②本级或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买单;
③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企业内部食堂等吃喝。
情形一 :服务对象宴请
“X主任,晚上我都安排好了……”
某单位领导干部杨某经常收受来自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并接受对方提供的宴请。
杨某利用职务便利,在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
杨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和纪法意识,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无忌惮收钱敛财。
杨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有关规定,杨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情形二 :服务对象买单
“X主任,你的朋友我来安排,其它
不用管,吃好喝好就行”
某私营企业负责人王某得知某单位领导干部李某想要在临近春节前组织同事陈某等人聚餐,便借此机会向李某提出由其组织安排聚会。
李某同意并与陈某共同携带亲朋好友数十人,在王某指定的饭店聚餐。聚餐期间,王某购买了昂贵的烟酒,澳洲龙虾等海鲜用于宴请,共计花费数万元,并提出希望李某、陈某对其公司给予关照。
李某、陈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情形三 :私人会所吃喝
“X会长,我带几个朋友聚一下,帮我找一个人少、安静的地方”
某商会会长张某承租一栋三层别墅作为私人会所,并进行了豪华装修,配备宴请包间、茶室、棋牌室,专门用来宴请重要客人,从不对外营业。
赵某为某省属国企副总经理,张某为了请托赵某帮忙承接工程,先后8次在该会所宴请赵某,每次宴请均空运海鲜等食材,并提供高档烟酒。
赵某作为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并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赵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情形四 :组织并参加吃请
“X处长,这次到我‘家里’来聚……”
某省省委组织部处长程某某为祝贺同事陈某某升迁,决定宴请其吃饭,并邀请与他们曾一起参加培训的省直机关另外两名干部参加。
程某某与某集团副总经理黎某某商议,将该吃请安排在某私营企业主刘某某用私人住宅改造而成,用于自己接待私人朋友,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当晚饮用的红酒由黎某某个人提供,其他费用由刘某某承担。
陈某某、程某某等人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相关人员均受到处分处理。
情形五 :携带家属参加吃请
“X主任,春节前一定带着家人朋友
一起来热闹热闹”
某公司总经理黄某某将其经营的酒店接待室改造为接待餐厅。2016年至2018年,黄某某为和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某搞好关系、在获得工程项目上得到帮助,每年春节前,都在该餐厅宴请徐某。
赴宴时,徐某均邀请家人、朋友陪同参加,且从未支付餐费。
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不吃公款吃老板”是以私人交往掩盖违规的政商交往,是一种“曲线腐败”“隐蔽腐败”,其本质仍然是相互利用的权钱交易。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警惕老板饭局的“局”,避免从吃顿饭、喝瓶酒、收张卡逐步滑向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深渊。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从严从紧抓好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纪法链接
来源:长江航运
审核:宋涛宁 编辑:张 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