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乡关于开展2025年春节期间集镇集中整治的通告

文摘   2025-01-24 16:12   云南  


为缓解2025年春节期间集镇交通拥堵,进一步加强集镇管理,规范集镇道路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提升集镇人居环境品质,营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集镇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城市管理条例》《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从2025年1月25日起,开展2025年春节期间集镇集中整治并长期坚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一)集中整治时间: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28日。

(二)综合整治时间:2025年3月1日起长期执行。

二、整治范围

桃源乡集镇建成区内所有街道(包括新老集镇)。

三、整治内容

(一)临街商铺整治。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责任制,保持店面整洁卫生、门前道路畅通、秩序井然;所有待售商品必须进店经营,严禁倚门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不得在道路两侧、公共场地及店铺外摆摊经营、展示、销售或加工制作、堆放物品等;所有商户摆摊到指定区域摆设,道路两侧、交叉路口及各商户门前,禁止摆摊设点。

(二)环境卫生整治。乡集镇所有商户、住户严禁乱倒垃圾、挪动垃圾桶,垃圾投放在垃圾桶或垃圾车,餐饮、小吃行业自行配置油水分离器,严禁直排污水。集镇所有住户、商户禁止直接排放污水至道路。

(三)占道经营整治。乡集镇内禁止临时占用人行道路、公共场地举行活动或者在人行道路上施工作业,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阳台外摆摊经营、展示、堆放物品和搭建临时建筑物。禁止擅自占用人行道路、广场、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物品。若有违反,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四)乱停乱放整治。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含临时停放),必须到周边停车场、停车位停放,禁止擅自占用集镇道路、广场、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停放车辆,不得用非机动车、轮胎、水泥墩、锥形桶等物品长期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若有违反,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五)不文明行为整治。乡集镇内禁止下列行为:1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杂物;2.随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3.在公共区域擅自张贴、喷涂广告、吊挂物品;4.在临街建筑物外侧安装外置式烟道、防护栏(网)等;5.其他影响集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若有违反,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望全乡广大人民群众、集镇商户积极参与、配合2025年春节期间集镇集中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好我乡环境新形象。


                        桃源回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1月24日





来源 | 桃源回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辑 | 谢仕才

编审 | 陶进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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